答:
异地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或配偶户籍为襄阳市所辖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
1、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近6个月缴存明细单
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以所购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
(来自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问:准备在襄阳购房,之前一直在户籍所在地十堰缴纳公积金,能否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
襄阳买房能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
答:
异地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或配偶户籍为襄阳市所辖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
1、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近6个月缴存明细单
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以所购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
(来自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