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计算器

南宁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南宁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   提取   南宁市
南宁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南宁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房实际已支付的价款。属分期付款的,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的付款约定分次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支付的房款。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提取:

同一住房贷款所有提取人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以第三套房(及以上)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15年5月(房屋套数以已办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套数来计算)。

未提取期间是指上次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月至本次还贷提取业务办理当月。

租房提取:

1.租赁商品住房: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月未提取的,可多月累计提取,每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每月可提取限额之和。从2022年6月1日起,每人可提取的最高限额为900元/月(2022年6月1日之前,仍按720元/月计算;2019年4月1日之前仍按480元/月计算)。

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2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

从未提取过的,提取额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且不早于职工最近一次在南宁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的起始月。

职工及配偶名下有自住住房或办理过租赁自住住房以外的住房消费提取的,提取额度从该房屋所有权转移次月起算。

2.租赁公租房(廉租房):

租赁合同期间每月可提取一次;租赁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申请提取,过期不再受理。

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建造、翻建房提取时限:同一套房屋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其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建房支出。

2.大修房提取时限:同一套房屋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其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出的大修费用。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以提取方式一办理的,所有提取人可提取的总额不可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户可提取额度(以首次办理时选定的方式进行核定)。

以提取方式二办理的,所有提取人可提取的总额不可超过实际支付加装电梯总金额(以首次办理时选定的方式进行核定)。已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款及财政资金补贴支付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部分,不计入提取额度。

点击查看详情

销户提取:

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全部存储本息,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患者于未提取期间在广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自付部分。

属铁路分中心职工提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患者于未提取期间其在工作地、户籍地所属省、自治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自付部分。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同一低保户内的所有缴存人每年提取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实际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总额。

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