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要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需要准备些什么呢?下面是张北小编为您整理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蚌埠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蚌埠为您带来的整理。
1、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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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包括清算、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等相关业务。
变更范围: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或系统登记空缺、错误时,应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所需资料:
张家口未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是张家口小编为您整理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张家口未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是张家口小编为您整理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张家口未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是张家口小编为您整理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驻马店公积金缴存账户注销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驻马店为您带来的整理。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或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
办理材料:
沧州小编为您整理了沧州公积金补缴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步骤一: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步骤二:
馆陶未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是馆陶小编为您整理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服务大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
办理材料:
莆田市公积金缴存手续都需要哪些?流程是怎么样的?快来查看吧!
申请材料
西宁小编为您整理了西宁公积金汇缴、补缴、转移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补缴资料
1、加盖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
2、补缴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版。
白银小编为您整理了白银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一般规定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应每年为职工核定一次缴存基数。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沧州小编为您整理了沧州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步骤一:
申请人填写办理转移业务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步骤二:
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1999年4月国务院发布《条例》以前成立的,从《条例》发布之月起补缴。补缴额可根据当地以前年度缴存情况酌定;
(1)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1999年4月国务院发布《条例》以前成立的,从《条例》发布之月起补缴。补缴额可根据当地以前年度缴存情况酌定;
(2)新增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存的;
(3)单位合并、分离、撤销、破产、解散、改制等情形欠缴的;缓缴、漏缴的;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手续详见全文!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