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方式时,需注意月还款额不能大于家庭总收入的50%。
(一)等额本金还款法。
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宿迁公积金在购房提取金额方面有哪些规定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解答,详情请看全文。
购房提取的金额为网签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契税发票载明的应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且不超过房屋的总价。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按年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和上一年度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总额比较后的最小值,且提取后的账户余额不得低于当月缴存额的6倍;提取用于最后一次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扬州住房公积金还商贷可通过办理一年一次转账还贷或者一年两次的现金提取,还有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
?转账还贷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时间不限,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剩余金额;材料为商业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借款合同》、最新经银行盖章的住房贷款基本信息(含:贷款账号、贷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余额等)、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报账现金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按照报账制原则,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归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材料为《借款合同》、最新经银行盖章的住房贷款基本信息、银行盖章的还款流水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具体可拨打12329客服热线详细咨询。

宿迁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金额是如何计算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详情请看全文。
①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须保留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
②提取金额不超过全年(上一年7月至当年的6月)住房公积金缴交总额(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且不超过该笔商业住房贷款全年还贷本息总额
需要提供的材料

淄博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以内、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1.提取有效期限为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以内;
2.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温馨提示:

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
(1)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2)提取个人存储余额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

个人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凭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个人必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须在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除按正常贷款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再提供“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应当是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履行职责。
二、申请材料:

个人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凭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个人必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须在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除按正常贷款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再提供“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应当是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履行职责。
二、申请材料:

茂名茂南区有14个银行公积金信贷业务窗口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市民可以选择相应银行前往。详见正文。
1、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石化支行公积金信贷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茂名市西粤北路9号大院一楼1至12号(财富世家东面)市场营销部公积金信贷业务窗口1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8-2893877

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一)职工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年办理一次;
(二)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当前月缴存额的60%,每年度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房租金额和本市规定的当年租房提取限额;
(三)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提取额度,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提取额度。

沈阳商转公贷款政策于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原商贷银行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业贷款中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转公委贷银行含义及范围如下。
商转公委贷银行是指同沈阳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实行“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并实现系统对接的商业银行。
沈阳商转公委贷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盛京银行等。其他在沈阳地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市场占有率相对较高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分期分批争取纳入商转公委贷银行范围,逐步扩大“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业务覆盖面。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分为“顺位抵押”和“先还后贷”两种。原商贷银行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业贷款中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公积金组合贷款;原商贷银行不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业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郑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金额上有哪些限制?提取额度是多少?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1、提取金额不超过办理当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能大于已支付房款的总金额;
3、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能大于建房总费用;

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人。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答:
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人。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邯郸公积金有三种贷款类型,包括新建商品房贷款、经济适用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
(1)新建商品房贷款
(2)经济适用房贷款
(3)二手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