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及期限详见正文。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及期限
(一)借款人(含配偶)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由住建部指定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名单范围内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呼和浩特异地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办理?小编为您一一解答。爱上,生活更美好。
转出材料:
个人办理:
身份证,转入地管理中心出具建户证明;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含配偶)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由住建部指定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名单范围内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2、借款人(含配偶)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担保行为。对同一借款人(含配偶)不得发放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配偶)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第一次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3、借款人(含配偶)已取得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供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多层购房行为在3年之内,高层在4年之内。(以网签备案合同和首次付款发票日期为准)
呼和浩特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指南来了,包含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及期限,贷款所需材料,贷款还款方式,办理流程等。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及期限
(一)借款人(含配偶)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由住建部指定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名单范围内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二)借款人(含配偶)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并提供购房总价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理银行转贷不受购房时间的限制,可随时办理。(若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不予办理转贷业务。)
呼和浩特公积金买房可以提取、租房可以提取、建造翻建房屋可以提取、加装电梯可以提取。每种提取所需材料不一样,具体提取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
1、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现售商品房网签但不备案)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呼和浩特公积金买房可以提取、租房可以提取、建造翻建房屋可以提取、加装电梯可以提取。每种提取所需材料不一样,具体提取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
1、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现售商品房网签但不备案)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小编为您带来呼和浩特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爱上,生活更美好。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文件(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取要件
1、解除合同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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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房款全部交清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1份。
3、借款人结婚证(首页、带照片页、编码尾页)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内蒙古公积金“跨省通办”包含八项业务,三种办理形式,分别是: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
公积金“跨省通办”包含八项业务,三种办理形式,分别是:
[全程网办]
单位登记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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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2、人员变更清册及补交清册(加盖单位财务章);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二)委托单位代扣代缴还款:由单位财务每月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还款。
(三)柜台还款:如果借款人因故错过了正常的还款期限造成逾期的,可持银联卡或现金来中心柜台还款。
(四)公积金签约按月偿还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且还款信用良好或满足签约帐户余额至少能够偿还12个月贷款的,可以使用借款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签约还款,委托我中心逐月提取偿还贷款。(委托单位代扣代缴还款的可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集体签约业务)。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
3、封面带有防伪标志的《回迁安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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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3.户口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进行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在呼和浩特新设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小编为您一一解答。爱上,生活更美好。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2015年7月后领取或换领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不提供);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单位开户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汇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汇缴清册数据格式相同下用U盘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