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购买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房款全部交清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1份。
3、借款人结婚证(首页、带照片页、编码尾页)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内蒙古公积金“跨省通办”包含八项业务,三种办理形式,分别是: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
公积金“跨省通办”包含八项业务,三种办理形式,分别是:
[全程网办]
单位登记开户、

办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呼和浩特公积金”APP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呼和浩特公积金对冲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呼和浩特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进行绑定。

第二步:点击“业务大厅”。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缴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2、人员变更清册及补交清册(加盖单位财务章);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二)委托单位代扣代缴还款:由单位财务每月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还款。
(三)柜台还款:如果借款人因故错过了正常的还款期限造成逾期的,可持银联卡或现金来中心柜台还款。
(四)公积金签约按月偿还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且还款信用良好或满足签约帐户余额至少能够偿还12个月贷款的,可以使用借款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签约还款,委托我中心逐月提取偿还贷款。(委托单位代扣代缴还款的可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集体签约业务)。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
3、封面带有防伪标志的《回迁安置合同》;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3.户口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在呼和浩特新设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小编为您一一解答。爱上,生活更美好。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2015年7月后领取或换领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不提供);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单位开户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汇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汇缴清册数据格式相同下用U盘导入)

呼和浩特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指南来了,包含贷款的条件、额度及期限,贷款材料、流程,还款方式等内容。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及期限
(一)借款人(含配偶)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由住建部指定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名单范围内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二)借款人(含配偶)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已取得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供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买多层购房行为在3年之内,高层在4年之内。(以网签备案合同和首次付款发票日期为准)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期限1-5年(含5年):2.75%
2、委托贷款期限5-25年(含25年):3.25%

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包含多个提取条件,需要满足相关提取条件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呼和浩特商转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委托银行代扣还款、委托单位代扣代缴还款、柜台还款、公积金签约按月偿还贷款等。
贷款还款方式
(一)委托银行代扣还款: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次月开始,于每月还款日前,将当月应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存折或银行卡内,如不按时还款或不足额存款造成逾期,将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二)委托单位代扣代缴还款:由单位财务每月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还款。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1份。
3、借款人结婚证(首页、带照片页、编码尾页)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1、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3倍, 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
2、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市属五个旗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铁路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参照呼和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自愿缴存者(含“新市民”群体、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按照“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1-3倍(须为整数倍)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59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内蒙古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