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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结合中山实际情况,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特制定本《通知》。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结合中山实际情况,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特制定本《通知》。

二、问题解答


中山公积金再增21项业务上线粤省事

“粤省事”公积金专栏上线了21项事项,中山职工可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APP办理。详见下文。

上线“粤省事”21项公积金业务有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实现更多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指尖办”、让广大缴存职工从政务服务改革中切实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中山公积金可以支付买房首付款吗

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答:可以支付买房首付款。

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5日发布通知:


中山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操作步骤

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等线上渠道办理本市贷款购房提取,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6家银行的,无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资料,详细办理步骤如下。

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等线上渠道办理本市贷款购房提取,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6家银行的,无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资料,其他贷款银行也将尽快上线。

办理步骤

1、绑定个人账号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现在就跟中山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购买使用权住房和装修住房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中山公积金断缴有什么影响吗

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半年或以上方可提出申请。

断缴期间,提取业务还能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怎么办?

贷款发放后,贷款申请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程序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程序和时限?现在就跟中山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二)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证件到中心所属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中心所属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以上各项业务均在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中心所属办事处分别为:顺城办事处、新抚办事处、东洲办事处、望花办事处、矿区办理处、新宾办事处、清原办事处。


2022中山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每月可少还多少钱

利率下调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0%,5年期以上3.10%。详见下文。

答:利率下调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0%,5年期以上3.10%。

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子,下调整后月最低还款额为3843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74元。

【拓展信息】


中山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汇总

中山公积金贷款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中山收集了一些问题和解答,看看有没有你遇到的困惑~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运作,即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视市场需要和借款人信用情况上下浮动,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贷款,不能浮动利率,所以没有优惠利率,但相比于商业银行所谓的优惠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是偏低具有特有的优势的。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否区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依据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的住房数量以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2022中山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后放款按多少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那么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审核还没有放款,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具体下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常见问题】

我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审核还没有放款,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


中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怎么查询

大家可在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查询。详见下文。

答:贷款发放后,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zszfgjj.zs.gov.cn/

【拓展信息】


中山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

可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使用等业务。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使用等业务。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两部分都由个人缴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调整、信息变更等业务,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执行。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就跟中山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二)根据提取情形不同,职工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并执行相应的提取额度规定:

1、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无退休证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身份证。

本款人员所在单位若欠缴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缓交报告,经中心报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各处公积金办事处的电话呢?中山小编整理了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

联系电话:0760-88228672 ,0760-88332127, 0760-88233078


中山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个人自愿缴存者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账户自动封存。个人自愿缴存者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缴存启封月份起重新计算。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产生的利息。

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冲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

(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中山公积金利率调整时间的界限是什么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答: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拓展信息】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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