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包头小编为您整理了公积金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答:
1、5年以内: 4%(年利率)3.333‰(月利率)
2、5年(含五年)至20年: 4.5%(年利率)3.75‰(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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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3.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4.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两年之内提取的,提供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受理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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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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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两年内办理;提供《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取时限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多层住宅三年内办理;高层住宅四年内办理。
2.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两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3.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两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1、缴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2、人员变更清册及补交清册(加盖单位财务章);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 转移与封存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职工调离现工作单位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合并等情况,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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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调离现工作单位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合并等情况,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按月缴存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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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各1份借款人6份、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
2.户口簿各1份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包括各人的户口首页
3.婚姻关系证明1份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今年以来,由于一系列新政的连续推出,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业务办理量显著增加。9月15日开始,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预约服务,网上预约,线下办事,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目前仅市区范围内开通
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通过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发送我市即将全面开展网上预约业务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是,网上预约仅开通市区内范围,不包括旗县管理部门。
网上预约正式实行后,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须先进行网上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再到业务受理大厅办理。办事职工应在预约短信提醒时段内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厅,超时不予办理。在办理业务前,按网站提示确认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网上预约系统内所填写的预约信息必须真实且与到窗口办理业务时提供的信息一致,否则,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同一办理人在一天内仅可以预约一次。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包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会有什么后果呢?包头小编为您整理了公积金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答: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部分,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任何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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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包头单位应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呢?包头小编为您整理了公积金缴存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答:
(1)、《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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