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之一为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未被冻结、未被列入系统黑名单。
①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汇缴状态,未被冻结、未被列入系统黑名单;
②提取还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汇缴至上月),缴存账户都有不少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
③提取还贷人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也无正在申请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泰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30%。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30%。
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注:如果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目前泰州市公积金提取实行的是全市通办。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只要符合相关业务办理条件,同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业务材料,即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任何一个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过去办理提取是职工在哪里缴存公积金,就在哪里提取。2020年,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积极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办事群众的服务体验,我们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于 2020年6月15日出台新政,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只要符合相关业务办理条件,同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业务材料,即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任何一个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小编已整理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正文哦~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21500元,市区下限为2328元,靖江、泰兴、兴化下限为2299元。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发放经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项目,不包含住房提租补贴;
当然可以。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政策,无论是父母购房,还是子女购房,都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予以购房支持。
当然可以。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政策,无论是父母购房,还是子女购房,都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予以购房支持。
办理时,职工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与购房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一类户银行卡以及购房的相关佐证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提取。
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购买的是外地住房,那么需职工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另外提供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工作或户籍证明;不是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提供所购房屋用水或用电发票。
自2022年10月1日起,泰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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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提取类型
所需材料
泰州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拆迁安置房的,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分别调整为房屋总价的80%、70%。
2、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拆迁安置房的,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分别调整为房屋总价的80%、70%。购买二手房、房改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修、建工程造价的60%。
3、二孩、三孩必须是同一对夫妻生养或收养,通过同户号户口簿进行认定核实。夫妻只要一方为泰州市户籍,即可认定为泰州市户籍家庭。
4、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通过服务民生通道办理,对于二孩、三孩家庭首次贷款以及二次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的,仍按普通贷款办理,不需要提供同户号户口簿。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泰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小编已整理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正文哦~
1、职工持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3、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还贷提取等除外),请携带本人名下的一类户银行卡,审批后,可直接转账,提取资金即时入账,无需再去缴存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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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持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3、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还贷提取等除外),请携带本人名下的一类户银行卡,审批后,可直接转账,提取资金即时入账,无需再去缴存银行办理。
泰州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详见正文。
企业单位: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5%-12%;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12%。
》》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
泰州公积金业务一般可以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泰州通APP办理。
网上提取渠道: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泰州通”APP
手机提取流程: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
泰州公积金业务一般可以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泰州通APP办理。
网上提取渠道: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泰州通”APP
手机提取流程: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
泰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泰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泰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