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详见正文。
一、试点区域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二、办理条件
嘉善用公积金异地租房,需要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详见正文。
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
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规定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嘉善异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人,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等,详见正文。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经授权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的除外。
1.申请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
嘉善异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人,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等,详见正文。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经授权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的除外。
1.申请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
嘉善异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人,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等,详见正文。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经授权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的除外。
1.申请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
2022根据通知可得,嘉善住房公积金将可支付上海和苏州的房租,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见正文。
继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跨区还房贷之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再出惠民新政: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这也意味着,嘉善住房公积金将可支付上海和苏州的房租。这一试点创新,对于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无疑又是一大利好。
近日,由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上海、苏州、嘉兴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一体化示范区全域,即: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