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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沧州市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1.户籍地为沧州并在沧州本地购买自住住房

2.在异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扩展阅读:


沧州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沧州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政策什么时候实行

根据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文件,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河北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河北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注意:沧州是否开放异地贷款买房?以及实行时间?仍需以沧州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为准!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沧州公积金变更手续

沧州小编为您整理了沧州公积金变更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材料:

(1)《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沧州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必须是沧州户籍吗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沧州市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冀建房金函〔2020〕52号)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点击查看:申请条件


沧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沧州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沧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单位职工为1790元-18876元;个人名义缴存为5034元-18876元

2020年沧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冀建法〔2018〕29号)及沧州市有关政策,现将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沧州市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根据河北住建厅印发的最新通知,自2020年12月15日起河北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答:可以。从2020年12月15日起河北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沧州公积金提取办理程序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沧州公积金提取办理程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沧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2、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盖财务专用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审批;

4、将提取回单交回本人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恢复通知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2月15日起沧州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关于恢复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各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冀建房金函〔2020〕52号)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一、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沧州公积金缴存手续

沧州小编为您整理了沧州公积金缴存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建立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登记表》;


沧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再交易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沧州市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

1.缴存地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内)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河北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最新通知

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二、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沧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沧州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沧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1、申贷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就业的大学生、引进人才可正常缴存半年以上。

2、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为12329,渤海新区分中心搬迁后咨询服务电话为,5766183,5837205!

沧州公积金服务电话:0137-12329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沧州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自2020年12月15日起河北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沧州是否开放异地贷款买房仍需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沧州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沧州公积金比例调整手续

沧州小编为您整理了沧州公积金比例调整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步骤一:

缴存单位向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明确调整时间,调整后的缴存比例;

步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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