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实行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
一、额度计算标准调整的背景
我市近年来推行了较为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政策,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和个贷率呈强劲上升态势,截至2020年底我市公积金使用率达到121%,个贷率达到95%,超出国家规定的85%警戒线,资金流动性风险日益凸显。为了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过高的压力,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的有关要求,借鉴省内外城市的做法,报经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实行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
二、具体调整内容
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是否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有关。
【情况一】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小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实际月缴存额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情况二】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大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贷款的月还款额。
委托逐年还公贷协议取消方式: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申请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公布,详见正文。
1.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没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2)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在湖州购买、租赁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出境定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可以提取账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16。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①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②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房贷款显示的住房和长沙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职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住房已注销的除外。
为支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为新市民群体住房消费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市财政设立新市民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对建制的新市民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个人缴存额+政府补贴额;个人缴存额=个人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10%);政府补贴额=个人月缴存额×5%。补贴额每人每月不超过100元。
1、新市民主要指:盐城市域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范围之外,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月缴存基数:根据收入自行申报,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且不高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有的小伙伴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但不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和利率是多少。为了大家办事顺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岳阳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比例和利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申请组合贷款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
2、所购住房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且住房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档次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2022年6月11日起修订《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
解读:执行低首付政策,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执行低首付政策降低职工购房压力。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既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商业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房
南宁未缴存公积金及非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近6个月的银行收入流水、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为依据。
一、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借款申请人如遇缴存基数调整,需待调整完毕且按新的缴存基数正常缴存后,方可按新缴存基数认定。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缴存状态为封存、非正常缴存的,不能认定缴存基数。
二、存在异常调整缴存基数等情况的,南宁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职工提供银行收入流水、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资料进一步核实,确定月收入。
三、未缴存公积金及非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近6个月的银行收入流水、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月收入不一致的,取最低值确定月收入。
为您提供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内容详细易懂,希望能帮到您!
1.具有所在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1、首付比例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20%。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40%。
2022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35元,达到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分别按5元、10元、20元、30元的标准增发,详情如下。
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支付。
1.基础养老金:
(1)从2022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35元。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泉州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5054元,下限标准:182元。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泉金管〔2022〕3号),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
根据省政府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公报,202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228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96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10元。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如下:
一、上限标准
烟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和收费标准各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办理缴存登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 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及相关政策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珠海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珠海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