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现在就跟湘潭的小编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
《通知》强调,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如何办理呢?办理条件、流程、时限以及注意事项是什么样的呢?详见下文。
办理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含)以内,且账户缴费状态显示为正常:1.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停缴6个月(含)以内,重新缴存的,补足停缴金额视同正常缴存;2.初次缴存职工或停缴后重新缴存职工(上述第1条情况除外),新开户日期或重新缴存日期与申请贷款日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信用良好、无高额负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湘潭市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操作?在哪提取?如何在网上提取?详细操作指南见下文。
二、点击登录,需要点击刷脸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只能查询信息。
三、点击我要提取,选择购买自住房提取。
四、请认真阅读提取须知,确定是否已经退休!!
湘潭市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操作?在哪提取?如何在网上提取?详细操作指南见下文。
二、点击登录,需要点击刷脸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只能查询信息。
三、点击我要提取,选择购买自住房提取。
四、请认真阅读提取须知,确定是否已经退休!!
湘潭市单位漏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补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详细方式见下文。
答:可以申请补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单位申请补缴时已经为职1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递交申请补缴报告,写明补缴的原因,补缴方案,要有明细表,经单位审核盖章,中心核实符合要求方可办理补缴手续。
受理条件
1、单位已办好缴存登记、账户设立业务。 2、缴存基数和比例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3、单位当月缴存出现人员补缴的,需单位专管员提供《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份和电子文档,交中心或管理部汇缴会计。4、申请材料齐全。
湘潭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操作?在哪提取?如何在网上提取?详细操作指南见下文。
二、点击登录,需要点击刷脸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只能查询信息
三、点击我要提取,选择租房提取
四、请认真阅读提取须知
湘潭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操作?在哪提取?如何在网上提取?详细操作指南见下文。
二、点击登录,需要点击刷脸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只能查询信息
三、点击我要提取,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借款人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但在贷款期限内只能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一次。
借款人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但在贷款期限内只能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一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湘潭市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公积金中心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利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计利息。
什么时候进行年度结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是按6月3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准利率执行,本年度按照年息1.5%执行。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单位网上公积金自主开户功能,单位经办人只需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就可以完成开户。
具体操作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进入单位网厅登录界面,点击“缴存单位自主开户登记”按钮。
网址:
湘潭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操作?在哪提取?如何在网上提取?详细操作指南见下文。
一、搜索下载手机公积金app
二、点击登录,需要点击刷脸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只能查询信息
三、点击我要提取,选择出境定居提取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湘潭根据有关规定,发布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来一起看看详细情况。
2020年湘潭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规定,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0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开展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年审对象
自10月8日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将全面推行。
自10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全面推行,部分设区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提高。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仍然偏紧、办理手续复杂、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督察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新政便利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通知》主要提出了哪些内容?对于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我们一起来解读吧。
所谓“异地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住建部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一、业务咨询: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通知》主要提出了哪些内容?对于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我们一起来解读吧。
所谓“异地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住建部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一、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