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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装修房屋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按照“先代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再划扣借款人代扣储蓄账户余额”的顺序进行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代扣储蓄账户出现冻结、未签约等造成扣款不成功产生的违约罚息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二)贴息贷款按合同约定还款,还款满一年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贴息贷款本息,首次提取额为已还贷款本息金额,再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前后提取时间间隔至少12个月以上(提前全额还清贷款不受时间限制)。

(三)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应征得管理中心的同意,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湘潭市公积金异地提取条件及流程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按照“先代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再划扣借款人代扣储蓄账户余额”的顺序进行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代扣储蓄账户出现冻结、未签约等造成扣款不成功产生的违约罚息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二)贴息贷款按合同约定还款,还款满一年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贴息贷款本息,首次提取额为已还贷款本息金额,再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前后提取时间间隔至少12个月以上(提前全额还清贷款不受时间限制)。

(三)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应征得管理中心的同意,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湘潭市公积金提取类型

湘潭市公积金提取分为多种情况,可以分为房屋类和非房屋类,具体的提取类型与条件详见下文。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住本市辖区廉租房;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为贷款申请、贷款录入、贷款审批、告知审批结果、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

第一步,贷款申请。准备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业务申请(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结)。

第二步,贷款录入。查询征信,核实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贷款条件,录入系统。

第三步,贷款审批。完成贷款初审和复审。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办理时限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贷款申请到贷款发放不得超过六个月(因公积金中心资金紧张,放款轮候除外)。

贷款申请到贷款发放不得超过六个月(因公积金中心资金紧张,放款轮候除外)。

办理流程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湘潭市商转公贷款办理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含)以内,且账户缴费状态显示为正常。

(一)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含)以内,且账户缴费状态显示为正常:1.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停缴6个月(含)以内,重新缴存的,补足停缴金额视同正常缴存;2.初次缴存职工或停缴后重新缴存职工(上述第1条情况除外),新开户日期或重新缴存日期与申请贷款日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信用良好、无高额负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商业银行贷款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结,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且近两年内还款无不良记录。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逾期有什么办法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和逾期罚息,其他情况详见下文。

答: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和逾期罚息。

职工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以及职工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长沙公积金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

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大疾并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还款能力下降,可能影响按时还贷时,应在10日内及时报告管理中心。对不按时报告的,将其记入管理中心建立的不良信用档案。借款人与售房人合伙虚构购房事实,骗取公积金贷款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贷款外,还应将其记入管理中心建立的不良信用档案,并将售房人欺诈骗贷情况通报其开发资质管理部门。


湘潭市公积金缴存额度是多少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

《通知》强调,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指南

湘潭市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应征得管理中心的同意,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条件与材料清单,详见下文。

1、暂停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用储蓄存款还款的,无时间和次数限制;

2、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可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储蓄存款进行偿还,没有金额和时间限制。


湘潭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湘潭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湘潭为您带来的整理。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最新消息

从本月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执行预警模式中二级预警状态下的调控措施,相对于上个月,本月办理购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可提升10%。

今年4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明确将预警响应周期从原来的年调整为月,即公积金中心在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上月末的个贷率,并明确当月资金运行(预警)模式。

当个贷率连续两次处于本办法明确的另一区间时,从次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下个月相应的资金运行(预警)模式及调控措施,并报管委会备案。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4月末和5月末的个贷率分别为88.1%和86.07%,已连续两次处于二级预警状态区间,满足调整预警模式的条件。从本月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执行预警模式中二级预警状态下的调控措施。

调整后有什么变化?


湘潭市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1、开户对象:新入职员工且无公积金账户(有公积金账户办理转移手续)

2、开户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表》一式二份


公积金的个人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离、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或非本市辖区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湘潭市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

湘潭新开户单位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公积金转移应该如何办理?详见下文。

(一)申请资料

新开户单位可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核定表》(以下分别简称《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开户汇缴清册》《单位专管员核定表》),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携以下资料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

1、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的可不提供)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法人证书。


湘潭市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湘潭市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操作?在哪提取?如何在网上提取?详细操作指南见下文。

二、点击登录,需要点击刷脸登录,支付宝授权登录只能查询信息。

三、点击我要提取,选择低保提取。

四、请认真阅读提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