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异地转出,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其他住房公积金先发起异地转移业务申请,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受理审核
转出地管理部收到中心归集科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异地转出,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其他住房公积金先发起异地转移业务申请,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受理审核
转出地管理部收到中心归集科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2022年6月9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具体的调整内容请见正文。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至7200元。
二、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60万,单缴存职工45万)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70万,单缴存职工55万)。
三、职工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消息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时,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具体申办程序详见正文。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中心不得出具缴存使用证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中心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办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中心提出申请。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莆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税务发票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见正文。
提取材料
(一)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莆田市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和比例出台了,具体缴存基数及比例信息请见正文。
一、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莆田市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和比例出台了,具体缴存基数及比例信息请见正文。
一、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莆田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且未再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材料和说明请见正文。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缓缴基数及比例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条件、材料以及缴费方式等请见正文。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工作。

莆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贷款年限和是否首次贷款等情况来决定,具体利率详见正文。
1、五年以下(含五年):4.4%;
2、五年以上:3.575%。
关于莆田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其他说明:

莆田市公积金缴存手续都需要哪些?流程是怎么样的?快来查看吧!


申请材料

莆田市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办理流程分为贷款咨询、开具证明、受理核查、贷款审批、返回回执等五个步骤,详见正文。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通过市直、涵江、仙游、秀屿管理部、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线下渠道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12329服务热线、“莆公积金”智能客服等线上咨询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等。
2、开具证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已经出台,具体年度汇缴标准请见正文。
(一)根据莆田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21年莆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
(二)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004元(6668元x3倍=20004元),最高缴存比例12%,最高月缴存额为4800元/月,单位和职工各为2400元/月。
(三)单位及其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执行。即:市本级、仙游县、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湾北岸,湄洲岛辖区单位及其职工的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1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低月缴存额为182元/月,单位和职工各为91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