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1、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的,由担保公司向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书》,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抵押担保额。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贷款期内予以冻结。
2、采用信用担保方式的,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要达到申请贷款额的5%、且连同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要达到申请贷款额的20%。在贷款期内,借款人、配偶、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与现有余额之和不低于未来还款额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冻结。
提取公积金的人员只要进行资料录入系统,今后即可网上申请提取。请问未满提取间隔时间(半年申请提取一次)的,能否到网点先进行资料的录入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在上次提取到账之日起180天后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2013年9月26日前未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份)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 【五险一金知识】 通常,我们把五险一金中的“五险”称之为社保,“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又称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按照有关条例规定,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以及工作要求,枣庄确定了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的缴存执行标准,发布了通知,来一起看看。 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1550元-17697元; 市中区、滕州市:1730元--17697元 2020年枣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贷款年限为1-30年。贷款具体年限根据借款人和配偶的收入、年龄确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人月还款额不低于借款人、配偶月收入合计的30%,不高于借款人、配偶月收入合计的70%。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差别化还款额度; 2、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向后延长5年。 在职工去世后,能否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12月2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住房公积金继承引发的祖孙三代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公积金中心回应:可以。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但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须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方可予以贷款。借款申请人贷款后,无故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同时,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出现近两年贷款记录(含银行贷款、担保贷款或信用卡等)逾期还款连续3期(含)或累计满6期(含)以上的,原则上不予贷款。对于能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因征信记录错误或借款人非恶意拖欠的,采取适当提高贷款首付比例的方式予以贷款。 清远市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无论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停止办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贷款的同时,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中超出贷款规定比例的部分用于购房。 2、贷后提取的,可以按年或按月提取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贷后新增余额且不超过还款额的部分用于归还贷款。 3、符合提前结清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现有余额用于结清贷款本息。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住房抵押加保证需要提供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须填写《贷款申请表》,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各2份);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1、单位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算欠缴数额时,其缴存月工资基数按照单位或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存或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改制手续前明确缴存责任主体。 3、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按本办法为职工补缴。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方法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电话查询的方法: 拨打网通16822222或电信1681999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和个人贷款余额。 网上查询的方法: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各2份); 2、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应当自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所在辖区的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1)《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和《职工工资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枣庄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枣庄为您带来的整理。 1、输入新身份证号码 2、输入查询密码 3、点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