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海南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海南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调整对冲职工商贷约提划款时间的公告,明确了商贷约提划款的时间。
一、只办理商贷约提未办理对冲还款,商贷约提划款日为每月15日。
二、同时办理商贷约提与对冲还款,如当月25日前(含)已完成对冲还款的,在当月25日统一予以商贷约提划款;25日后至月末期间对冲还款的,则在对冲还款后的当天予以商贷约提划款。
三、商贷约提业务一项服务便民措施,受信息系统运行、银行资金结算以及法定节假日影响,可能无法确定约提划款日能够确保资金准时到账,请办理商贷约提职工充分预估资金到账滞延影响,避免商贷逾期。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二套房的,利率有所不同,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利率
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自住住房或已经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还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退休职工达到了一般法定退休年龄,且停缴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及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系统会自行销户退费。
退休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已达一般法定退休年龄,且停缴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及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局将定期对此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销户,涉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账户。
也可以自行办理。
职工达法定年龄退休或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可销户提取。

为了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青海各地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来一起看看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情况。
2020年海南公积金缴存比例
行政、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为10%,单位为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及职工个人各为5%-12%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及结息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方便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海南就2020年度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海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海南为您带来的整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

在海南省合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且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满足其他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海南贷款买房,但是需要满足相关申请条件,包括缴存时间、信用等。
可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呢,为你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提取人员可以登录海南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提取手续。
可以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渠道:海南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海南公积金APP
提取条件

海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和二套房不一样。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贷款期限为1年的,还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还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实施存贷挂钩新政,如果是首次在海南购房的人员,可以不用受到该政策限制。
(一)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申请贷款的,仍执行原贷款政策,支持年轻人、引进人才购房贷款需求,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不受新政影响。
首次购房的意思,是在本省,以前从未购房,或曾购房但退房了; 2.以家庭计算,包括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对6月9日24时前职工购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相应房款的,仍执行原贷款政策。

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需要贷款的人员,以缴存职工的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存额核定其实际贷款额度。
一、实际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在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成数、还款能力和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以缴存职工的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存额核定其实际贷款额度: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8倍+缴存年限×(0.60÷月均缴存额)或(固定值4)〕×贷款类型系数。

在省外购、建自住住房房价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提供相关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外省购、建自住住房房价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由提供职工家庭的户籍及社保材料调整为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任一方在购建房前一年内的以下材料之一:
(1)在该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材料。
(2)在该房产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海南省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买房和偿还房屋贷款等,办理提取手续需要满足相关条件。
办理渠道:海南公积金APP、网厅和柜台
办理流程
1.网厅/APP办理:职工本人发起业务申请,根据业务要求录入信息并上传业务办理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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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委托书》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