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现在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中。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商转公积金贷款分为商转纯公贷款和商转组合贷款两种贷款形式,商转纯公贷款可以在广发银行进行办理。
(图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
申请人:
办理惠州市商转公贷款快的话一个星期左右到一个月可以放款,具体情况要视地区银行审批速度而定。
温馨提示: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地区银行的审批速度而定。若审批进度较慢,可电话咨询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
办理商转纯公贷款:
1、惠州市住房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商转公贷款或者不予商转公贷款的决定。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自助查询公积金个人可贷额度。
查询流程:
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小程序首页,选择“热门服务”→“公积金”,进入惠州住房公积金页面;
惠州购买一手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办理材料?小编整合了惠州购买一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经市(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需提供产权确认书(惠城、仲恺购买现房须提供新房产证)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呢?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下岗证》或《失业证》
3、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广东省内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外资银行和深圳地区开户的除外)
惠州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公积金材料是什么呢?
说明: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的可以直接提取上述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那么提取材料是什么呢?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职工家庭患病成员《居民身份证》
3、患者为职工配偶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惠州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惠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注: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原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架构进行改造的工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
惠州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是什么呢?
2、惠州市公租房租赁合同
3、房管所开具的租金收据
4、《户口簿》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惠州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惠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注:大修自住住房,是指修缮住房是需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需提供什么材料呢?
1、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
2、合法有效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证明文件(包括公证部门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或者遗产法律文书)
说明:如账户余额10000元(含)以下的,凭原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证明,该证明内容须说明提取申请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并列明其他法定继承人及身份证件号码,并由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可不提供公证书
自己建造房子自己居住的,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提取的额度不得大于总造价金额;否则不能提取。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惠州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惠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注销证明
3、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广东省内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外资银行和深圳地区开户的除外)
惠州公积金的提取有购买商品房、建造自住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等各种情况,其中建造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总造价金额。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也可以自筹资金在合同登记备案后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一次性全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大于购房总价;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大于购房首付款。
购买一手商品房提取时效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二手房为不动产权证出证之日起一年内。
建造自住住房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呢?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文件
3、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广东省内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外资银行和深圳地区开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