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职工本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年度提取,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每一个年度只能申请提取当年度额度。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提取额度】

汕头市职工本人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账户内余额。
【提取额度】

汕头市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提取符合所需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并且封存时间满6个月以上;

根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和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所有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和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提取;
⑵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

汕头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购房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如房产有多个购房人申请提取,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
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本文为大家介绍汕头市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材料、办理时限,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小伙伴可以提前了解。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大修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房屋所有权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所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汕头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在线上查询,查询平台为“粤省事”小程序和“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上查询,入口和流程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啦~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
?查询入口:手机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


汕头住房公积金应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一年内”是指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后一年内。
答:“一年内”是指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后一年内。
?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和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汕头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申请可以在“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或“粤省事”小程序平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查看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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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这一天,在汕头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再也不用两地奔波了,汕头为您带来最新消息。
今年8月,汕头市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结束了缴存职工调出(或调入)到异地城市,转移本人住房公积金需两地来回奔波的历史。现在,缴存职工只要向转入地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到目前为止,汕头市已成功办理转出申请12笔,转入申请32笔。

在接入该平台前,此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先到转入地开具转入证明,再到转出地提交转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再在缴存银行办理转出手续。这就让申请人要来回奔波办理。而通过接入平台后,不但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缴存职可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便利。

汕头市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各类提取办事类型的标准有所不同,部分需要销户的可以全额提取,如不销户的则需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一)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
购房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如房产有多个购房人申请提取,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
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答: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2、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最高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缴存调节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管理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我市职工购房合法权益,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个贷政策措施进行微调。
1.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年限的条件恢复为2014年10月份以前的条件。即: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在缴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