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和资料、办理流程,贷款额度和利率等信息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啦!
一、申请条件
相关链接》》》长沙铁路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二、申请资料
如果想委托他人帮忙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带上什么材料呢?办理时间要多久呢?
个人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办理或者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个人可以申请委托转移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场所:
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湖州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对象是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正常缴存公积金;
我们都有公积金,但是到底公积金应该如何使用呢?天津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是什么呢?你知道或者了解的是正确的解决使用办法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解答天津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以及申请程序等各种疑难问题。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可持托管户手册直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提取,也可委托单位指定的经办人代为提取。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提取的,单位经办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该怎么办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又需要什么材料呢?潍坊小编一一详细为您解答。让您办事顺心顺利。爱上,生活更美好。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或借款人将《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应当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新合同签订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申请办理变更业务的,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应当处于正常还款状态。需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借款人应到原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离婚或死亡等原因,导致合同借款人(或抵押人)发生变化,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借款合同》的变更,同时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借款人(抵押人)变更手续。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为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利息的100%。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利息及罚息不计入贷款贴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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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4月1日起,对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进行调整,由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利息的60%调整为100%。
政策依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的通知
公积金,一般指[1]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一条 为了支持我市城镇职工购买自住房屋,规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明确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人和受托银行三方职责,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贷款人,是指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受托人是指委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借款人是指承担还贷的债务人;抵押人是指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保证人是指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出质人是指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是指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第三人。
湖州办理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申请按年商贷提取业务吗
湖州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对象是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一)申请人有多笔商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笔。
(二)申请人夫妻双方须在同一个月内申请“按年商贷提取”业务;
注意:
当就职单位发生变化的时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呢?本篇文章给你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二、办理场所:
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支持沧州籍在外地工作回乡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沧州市自12月15日起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一)购买商品房贷款
1.缴存地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内)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根据2016年《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东营目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三方面条件。
根据2016年《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目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借款人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办理的住房贷款并按月正常还款的,还款期须12个月以上;属于提前部分还款或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时间在1年以内。
2、申请的住房贷款到期日长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必须保留一年的缴存额,贷款结清前,不得销户提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详情请见正文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特此通知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宿迁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宿迁为您带来的整理。
1、需按月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且在申请贷款前半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
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减轻广大缴存职工购房压力,临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联合受委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
组合贷款是指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因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要,不足部分向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方式。
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受委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1、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填写“住房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点击“添加账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即可查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进入“温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网厅办理”填写账号密码登陆后,用户点击【功能菜单】下面“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资料”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