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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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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境定居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等复印件,调离普洱市以外的,提供职工“调令”或“调函”的复印件;
2、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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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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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为了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全国多个省市根据相关要求,陆陆续续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来一起看看普洱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的情况。
扩展阅读:普洱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相关规定
一、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证明材料
1.将提取材料中“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条款调整为“申请职工缴存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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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必须指定专门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单位经办人员必须负责为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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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建设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贷款约定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照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的职业稳定情况和有效工作年限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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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商品房的
提供 “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私人产权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公有产权住房的,提供“已购公房交易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三种合同均应交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方视为有效,签订合同时间应在提取申请的三年时间期限内;
2、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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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商品房的
提供 “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私人产权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公有产权住房的,提供“已购公房交易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三种合同均应交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方视为有效,签订合同时间应在提取申请的三年时间期限内;
2、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普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普洱为您带来的整理。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
业务咨询电话:2889072、2120687(贷款)、2889071、2129753(提取、缴存)
镇沅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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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
业务咨询电话:2889072、2120687(贷款)、2889071、2129753(提取、缴存)
镇沅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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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提供普洱市各县区公积金业务办理联系方式,详情如下。
2889071 2129753(提取、缴存)
镇沅县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5811675 监督电话:8879123
景东县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6224469 监督电话:622446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最近三年内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2)税收通用完税证;(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个人收入证明;(6)合法有效的抵押物;(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评估房地产→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2022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租房首次提取办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办理地点,受理条件等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三:晚18:30-21: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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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必须先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单位缴存比例;
2、单位经办人员依据本单位缴存比例计算并填写《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该清册每页左上角均应盖单位公章,并附职工工资花名册;
3、提供缴存职工身份证号码。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携带U盘到中心导入身份证号码录入表格,单位经办人员负责录入本单位缴存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并将已录入的表格导入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