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潍坊公积金提取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在贷款偿清之前不能提取,该部分金额可在提前全部还款时直接冲减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职工为他人提供质押保证的金额、承诺人为他人贷款提供承诺的冻结部分,以及其他情形冻结的部分,不能提取;
3.住房装修不能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注:主要原因是因为住房装修无法提供由法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难以辨别是否存在真实的装修行为,也难以核定装修费用金额,由于受工作人员数量限制也无法上门现场核实情况);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需要哪些资料?杭州小编来告诉您。
单位严重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工会组织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填报《杭州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加盖公章)及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如果出现如下这些情况,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兰州为你整理了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或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不在规定内的其他情形。
在绍兴缴纳了公积金的市民,在购买新建住房、二手房或大修自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贷款申请不会通过,见正文。
申请不予通过情况:
1.职工家庭已申请过两次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信用不良,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或者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职工的公积金会停止缴存封存。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巢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所确定的范围,即: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丹东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取公积金?现在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商住两用房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保定职工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保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下文将为你介绍。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广州公积金贷款缴存认定标准
在郑州,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 1、职工停薪留职时;
2、职工辞职时;
3、职工因长期病假、领养婴儿假、下岗而领取折扣工资,并征得本人同意停缴住房公积金时;
营口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取公积金?现在就跟营口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商住两用房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作用,切实减轻职工住房贷款还款负担。出台了商转公贷款的相关政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贷款的适用范围吧!
(一)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职工已办理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包括购买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等。原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应当符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住房贷款相关规定。职工办理其他各类非购房类商业贷款或者以购房贷款名义取得但贷款资金实际关非用于购买住房的商业性贷款,均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除原商业性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为商转公贷款提供抵押物担保。
(三)商转公业务暂限在襄阳市中心城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执行,各县(市)区待当地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条件成熟后实施。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职工所在单位因破产、撤销、解散、分立或合并而终止或注销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在单位终止或注销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转移至省直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未办理的,省直中心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集中封存户;
3、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但已经离岗停职或暂停发放职工工资的,单位应当自职工离岗停职或暂停发放工资之日起30日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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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黄女士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未婚,现黄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也是南宁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黄女士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前台签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协议》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承诺书》,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对冲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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