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 |||
受理  | 即办  | 公积金窗口  |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提取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 
审查  | 即办  | 公积金窗口  | 窗口人员对照文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通过的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退回的决定,并告知原因。  | 
决定  | 即办  | 
 公积金窗口  | 业务办结,出具相关业务办结表单。  | 业务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