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置换贷款目前采用预约方式受理,详见正文。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目前采用预约方式受理,预约方式主要包括”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APP、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具体预约流程如下:
(一)”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主要步骤:重庆公积金中心-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办理条件与重庆商转公一样。
一手房: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以的,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即可办理,通过“我的查询”—“缴存证明打印”即可办理,详见正文。
下载入口:重庆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
下载打印流程:
第一步:进入【重庆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点击下图所示三个快捷入口之一,注册并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单位在职职工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在职账户转灵活手续。
1.单位在职职工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在职账户转灵活手续。
2.缴存人的个人账户须处于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
3.缴存人办理转移时,未在单位下缴纳养老保险。

个人已开户,但个人账户尚未绑定本人手机号码;个人账户已绑定手机号码,但需对原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变更;个人账户已绑定本人手机号码,需要解除绑定的,可去公积金各办事处进行办理,详见正文。
1.手机号码绑定:个人已开户,但个人账户尚未绑定本人手机号码。
2.手机号码变更:个人账户已绑定手机号码,但需对原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变更。
3.手机号码解绑:个人账户已绑定本人手机号码,需要解除绑定的。

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拓展阅读:
重庆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注意事项

可以的。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可以的。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目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主要通过网上预约方式受理,预约方式包含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手机APP“重庆公积金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等方式。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流程:点此查看

单位在职职工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在职账户转灵活手续。
1.单位在职职工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在职账户转灵活手续。
2.缴存人的个人账户须处于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
3.缴存人办理转移时,未在单位下缴纳养老保险。

单位因地址变更等原因,需整体转换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经办网点)的需要去各办事处进行办理,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单位因地址变更等原因,需整体转换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经办网点)的。
二、受理地点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可办理个人账户合并,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
(二)受理地点

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
一、办理条件
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
二、受理地点(点此查询)

重庆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申请流程,详见正文。
一手房:

二手房:

拓展信息:

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1.线上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 “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 “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一手房按揭贷款
借款人购买本市城镇在建楼盘,由楼盘开发建设单位代为向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能为房产的第一买受人,即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中买受人的姓名是谁,谁才可以作为申请人贷款。
1、外地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的条件
①重庆公积金、重庆户籍、重庆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