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15日起廊坊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关职工可按规定程序,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廊坊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
一手房贷款流程

廊坊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业务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身份证件、结婚证、信用报告、首付款等。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未婚的,户口显示未婚;借款人离异的,户口显示离异;借款人丧偶的,户口页显示丧偶】。
(3)借款人及其配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离异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丧偶的,提供借款人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廊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职工和双方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
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且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有关文件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最高贷款比例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成本费用的最高贷款比例。
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持有廊坊市燕赵英才A卡或B卡人员家庭最高住房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廊坊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廊坊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提取公积金指南,包含提取条件、额度及相关材料等。
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员
1.提取关系人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住房贷款遵循“存贷结合、先存后贷、先担保后放款”的原则。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当以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偿还方式,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拓展阅读: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廊公积金委[2017]4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解决住房的能力,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贷款),是指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依法、依规和相关政策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住房贷款。

在廊坊,在集中封存账户或单位封存账户管理满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即封存个人账户。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后通过相关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在集中封存账户或单位封存账户管理满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自封存之日起满半年或距最后汇缴月满6个月未继续缴存,在廊坊行政区域内满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
1.提取关系人
本人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购房提取材料,分为租住一手房、二手房、单位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以及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提取,具体提取条件见正文。
①一手房
1.夫妻双方均在房证上: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
夫妻一方在房证上:

廊坊市公积金提取可以已婚的夫妻之间代办代办,单身职工可由父母子女代办,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一般情况下已婚的由夫妻之间代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单身职工可由父母子女代办,需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即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内的亲属关系》或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职工在廊坊市内,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联名卡、其他相应资料等。详见正文。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须在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从2022年8月18日起,取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作为职工提取要件,详见正文。
一、阶段性增加提取频次
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货款;

廊坊市已经取消了贷款担保业务,以前为他人贷款做过担保人,不影响之后的公积金提取。详见正文。
答:廊坊市现在已经取消贷款担保业务,以前为他人贷款做过担保人不影响之后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
2、问:为他人贷款做了担保人后,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答:廊坊市现在已经取消贷款担保业务,如果以前办过贷款担保业务可到业务大厅办理取消担保,之后就不影响提取业务了。取消担保需贷款人和担保人携带身份证同时到原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部办理。

廊坊公积金初始密码修改可以通过手机APP、网厅进行操作。忘记密码了,可到柜面办理。
个人密码修改:可通过手机APP、网厅进行操作。如果手机更改密码之后,忘记密码了,可到柜面办理。
单位密码修改:
1、经办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属管理部办理;

廊坊市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用人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职工公积金缴存手续。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管理中心。
需提供资料如下: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缴存基数上限为23655元,下限为1900元,详见正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2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2021年廊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4614 元(即月平均工资7885元),确定 2022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23655 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以下是廊坊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以及贷款额度含义说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额、借款人还款能力几种方式综合测算,不高于以上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