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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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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经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办)和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可选择公积金缴存人担保、住房置业担保、住房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一)公积金缴存人担保。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应达到所借款额的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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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顺河路26号
各科室电话:公积金科3054115、贷款科3054105、资金科3054107
县区管理部、办事处地址、电话:
宿州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核算金额是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额),详见正文。
答: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额)。贷款结清前,可每年支取一次;贷款结清一年内,可取最后一次。
问:办理了冲还贷后,是否还能支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答:冲还贷业务是一种公积金按月提取的方式。若为纯公积金贷款,则不可以再按年提取;若为组合贷款,因商贷部分无法冲还贷,所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还贷名义申请提取。
宿州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核算金额是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额),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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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了冲还贷后,是否还能支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答:冲还贷业务是一种公积金按月提取的方式。若为纯公积金贷款,则不可以再按年提取;若为组合贷款,因商贷部分无法冲还贷,所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还贷名义申请提取。
宿州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核算金额是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额),详见正文。
答: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额)。贷款结清前,可每年支取一次;贷款结清一年内,可取最后一次。
问:办理了冲还贷后,是否还能支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
答:冲还贷业务是一种公积金按月提取的方式。若为纯公积金贷款,则不可以再按年提取;若为组合贷款,因商贷部分无法冲还贷,所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还贷名义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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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第一次开户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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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的材料有: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2份,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等,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1.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2份;
2.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1份(加盖职工公积金缴存地中心的业务章)及近期连续六个月公积金缴存打印明细原件1份;
3.职工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近期连续六个月工资收入打印明细原件1份;
宿州市中心及各县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电话,公积金是否可以担保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要求等常见的问题都进行了回答,具体答案详见正文。
答复: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中心:(0557)3054115
埇桥区办事处:(0557)302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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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老槐树支行淮海南路108号,电话:3661132
农行:汴河路支行汴河中路499号,电话:3683006
建行:建业支行宿怀路113号,电话:370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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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什么材料?宿州为您收集相关信息,如下:
一、提供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二、职工异地调动函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现单位续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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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二、职工异地调动函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现单位续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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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和付款凭证;
2、 购买二手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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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
需提供经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表、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加盖售房单位公章的售房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
(2) 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