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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浏阳城乡公交运营时间调整

10月15日起,浏阳城乡公交将执行冬季运营时间,所有农村公交线路的首末班发车时间均将进行调整。

首班车发车时间原为6:15,将调整为6:20;

末班车发车时间原为17:30,将调整为17:10。

拓展信息:浏阳第一批城乡公交客运试运营线路45条于2021年5月21日正式试运营。浏阳市公交发展公司正在进行村村通前期线路勘察,勘察结束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添置新能源公交车,增加、优化运营线路,预计2021年年底实现村村通公交。


厦门简化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材料

注意!厦门简化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材料,2022年10月28日起执行!

以往,厦门已故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均需提供关于继承或遗赠的生效法律文书。

简化材料后,第一顺位继承人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以下(含1万,不含利息)的,可签署《告知承诺书》,无需再提供关于继承或遗赠的生效法律文书。

具体通知:


8月1日起江门增加公积金归集和提取受理银行

8月1日起,江门市增加7个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受理银行网点,主要是广发银行的江门分行营业部、江门江海科技支行、新会支行、台山侨雅支行、鹤山支行、开平支行、恩平支行。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8月1日起,我市增加7个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受理银行网点,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所属区域网点名称地址电话营业时间
广发银行蓬江区江门分行营业部蓬江区建设路49号之五328863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高新(江海)区江门江海科技支行江海区永康路31号江海碧桂园凤凰酒店首层1-9号3921891
新会区新会支行新会区中心路28号6610556
台山市台山侨雅支行台山市台城白石路28号108室(部分)、109室(部分)、117室(部分)5513963
鹤山市鹤山支行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313号8877286
开平市开平支行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人和东路1号6幢2272316
恩平市恩平支行恩平市恩城锦江大道东2号(A座) B1017719390


10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根据最新消息,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泉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2年10月1日起,泉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及以下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调整至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从泉州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泉州已明确跟进并执行由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


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1.50%

2016年2月17日,中国央行通知规定了: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1.50%。详细信息见文章

2016年2月17日,中国央行、住建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规定了: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1.50%。

详细内容:

1、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0月1日起襄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0月8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调整内容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022贵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通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根据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10月8日起实施

日前,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还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各地要简化业务审批要件

安徽省内异地互认 芜湖购房最高可贷40万

而此前开展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省内实现异地互认,安徽省就是较早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省份。9月15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操作细则》的通知,明确了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操作细则:在省内其他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人在芜湖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4月1日起实施株洲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一览

3月24日,株洲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定于4月1日起实施

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当前家庭唯一住房且家庭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发票金额),之后不足房价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规定申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同套房购房提取金额和贷款本金不超过总房款。购买二手房和异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的,购房提取分别在不动产权证发证1年以内或购房合同备案2年以内办理。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


9月24日起江门调整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022年9月24日起,江门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4日起,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10月1日起泰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泰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有关注意事项


202210月1日起惠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中心各部门,各县区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现就下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5月4日起贵阳公积金调整部分贷款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现行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

筑公积金通字〔2018〕39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需求,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现行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内江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部分证件不再收取

内江市从2021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收取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银行卡、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沈阳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4月1日起实施

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减轻购房职工还贷压力,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台了《沈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

一、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至少一方是在沈阳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