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且无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且无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住房予以认定。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1)实行限购限贷政策的县(市、区)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价格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价格的60%;(2)没有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县(市、区),购买首套或二套首付款比例均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20%。

对第二套住房或在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已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②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记录,同时在珠海及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③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已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在珠海及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借款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贷款情况认定住房套数。详情查看下文。
(1)如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房改房贷款及子女为退休父母办理的不占子女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则此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2)如借款人及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则此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但如果借款人本人前次住房贷款是公积金贷款,需还清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3)如借款人及配偶有2笔以上(含2笔)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则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郑州,怎样认定自己的缴存情况是否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认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1、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户后正常缴存满6个月,最近6期缴存连续,申请贷款时欠缴不超过4个月的为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
2、因工作调动存在两个以上缴存账户,但新旧账户 (含异地账户)缴存连续正常的,缴存月数可接续计算。
3、引进的高技术人才或军队转业干部在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开设缴存账户并开始缴存后即为符合贷款条件。

公积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就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住房贷款的人员有相关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

公积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就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住房贷款的人员有相关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中心运用归集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

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怎样?小编为您带来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60%。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状态正常的,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家庭月收入;借款人属于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按借款人本人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月收入;经房管部门登记的共有权人,如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其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缴存基数合并。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合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怎样?小编为您带来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60%。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状态正常的,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家庭月收入;借款人属于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按借款人本人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月收入;经房管部门登记的共有权人,如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其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缴存基数合并。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合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怎样?小编为您带来郑州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认定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60%。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状态正常的,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家庭月收入;借款人属于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按借款人本人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月收入;经房管部门登记的共有权人,如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其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缴存基数合并。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合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父母一方与子女同一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后再婚的家庭以夫妻双方各自或共同生育的子女之和计算。
问:长沙公积金贷款三孩家庭如何认定?
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父母一方与子女同一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后再婚的家庭以夫妻双方各自或共同生育的子女之和计算。(不区分抚养权,成年子女也可计入子女人数)
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离异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参照职工家庭贷款政策执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上以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显示为准。

借款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借款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及剩余年限均在1年以上,当前无逾期,且尚未结清等等含其他条件。
与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商转公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商转公申请人条件
借款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职工家庭具体房屋套数以贷款申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证明为准。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瑞安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5万元。永嘉、洞头、文成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0万元。平阳、泰顺、苍南、龙港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为20万元。

舟山不同类人才认定申请时限不相同,本文详细介绍舟山人才认定申请时限,快来一起看看吧。
申请时限:
①对新纳入分类目录的人才,原则上须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 1 年内完成认定;
②新引进来舟工作的人才,原则上须在有资格认定条件 1 年内完成认定,

单位存在逾期不缴、少缴或者无故停缴6个月(含)以上,为非本单位在职职工代缴等情形,个人存在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人虚假或不实承诺等情形的,纳入违规管理,详见正文。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违规行为管理:
(一)已建立缴存关系的单位逾期不缴、少缴或者无故停缴6个月(含)以上,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
(二)为非本单位在职职工代缴住房公积金的;

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入按照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之和计算。
1、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入按照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之和计算。
2、如果贷款职工的配偶不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配偶的月收入参照社会保险费基数或者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入按照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配偶的月收入之和计算。
注: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方可以推定为月收入;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商贷尚未结清,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
?如仅有转贷住房一套住房的(即使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如拥有两套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超出两套住房的,贷款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