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汇缴年度韶关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1、调整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2022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096元的3倍,即27288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缴存职工月工资未超过缴存上限的,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超过缴存上限的,以最高月缴存基数27288元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低于缴存下限的,以最低月缴存基数为月缴存基数。

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已于7月1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1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4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3倍的(即28209元),按282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28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2022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
答: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
常州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多少?
答:为满足居民家庭购买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文件规定,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下限为260元。详见正文。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调整标准:
1.缴存基数。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2022年公积金缴存政策,政策包括个人公积金月度缴存上限与下限,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因此,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788元,即单位、个人各不高于3394元;

阳江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020-2021年度阳江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阳江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020-2021年度阳江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643元;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7,286元。
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5元;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合计190元。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0,36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拓展材料: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上限:30,362元
下限:1,9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0,36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5元;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合计190元。
相关说明:

柳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 2022 缴存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1810 元,各县为 1430 元,详见正文。
根据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柳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柳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 2022 缴存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1810 元,各县为 1430元。
2022 缴存年度(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柳州市(含五县)企业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缴存企业根据实际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8%—12%,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财政(财务)有关要求及预算安排等因素确定。自愿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24%,具体缴存比例自行确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个人养老金没有缴费下限的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个人养老金没有缴费下限的规定。
个人养老金是存多少领多少吗?领取额度怎么确定?

2022年7月—2023年6月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缴存上下限可详见下文。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4188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202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78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41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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