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积金缴存额度是多少?缴存利率是多少?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缴存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见正文。
缴存额度:
月缴存额
1.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分别为3216元,合计上限为6432元。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见正文。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为10-24%。
月缴存额
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向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规定分支机构提出提取申请,批准后到指定银行办理。
2、分支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形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申请资料完整,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即时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
(二)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信息联网核查未通过的,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见正文。
1、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或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收入证明栏加盖单位公章。
2、借款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由中心贷款窗口受理。
3、中心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资信审查,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要素。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扬州市公积金缴存手续是怎样的,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缴存: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要开设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就一定要准备好相应的各项材料,这样才能节约时间,尽快完成办理。本文整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所需的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单位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见正文。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见正文。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公积金缴存手续见正文。
单位缴存: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不同公积金业务所需材料是不一样的,扬州为您整理了扬州公积金提取不同业务所需的详细材料,欢迎阅读。
办理不同类型的公积金提取,其材料要求不一样,办理所需材料=必要材料+业务材料
*必要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以及贷款期限的相关内容,其中扬州市贷款最高额度有所改变。关注扬州,了解更多扬州市公积金有关消息。
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第五条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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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