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您的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这里的期限是指的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详情见正文!
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答: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韶关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支持的借款人在此期间的应还款本金和利息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偿还。
答:按照《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2〕5号)的规定,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支持的借款人在此期间的应还款本金和利息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偿还。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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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下调后,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0%,5年以上为3.10%。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5753.15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94.64元。
石家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了0.15%。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首套房年利率为2.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首套房年利率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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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石家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
注意啦!自2022年10月1日起,塔城地区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一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干3.025%和3.575%。
衡阳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4日
?下调对比表:
?下调消息: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了沈阳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全文。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直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了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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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时间不符合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未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的(含6个月),不予贷款。(注: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
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借款人可在正常工作日(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还款银行卡、借款合同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江阴、宜兴)登记的住房;
“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您的家庭名下无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使用过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
无锡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放款问题、发放时间问题、发放金额问题等,详情见正文~
答:利率下调后,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 含5年)为2. 60%,5年以上为3. 10%。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5753.15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94.64元。
问: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吗?
答: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您的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衡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目前还没有下调,依然是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下调。按原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为:
5年以下(含5年):3.025%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0月8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自2022年10月1日起,泰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贷款利率详见正文。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有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答: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您的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这里的期限是指的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